其他
Q1:我工作時曾經遇過同志伴侶或同志家庭,但不知道怎麼稱呼比較適當,有沒有建議的稱呼方式? A: 建議您可以這樣使用性別中立的稱謂,委婉詢問她/他及其另一半希望如何被稱呼:您的另一半、您的伴侶、您的配偶等稱呼方式。若服務對象為同志家長,可改用家長取代「爸媽」或「父母」等用法。 其他更多認識同志家庭資訊可點此查詢。 Q2:在工作上如果遇到跨性別者或是根據外型無法判斷對方性別時,該怎麼稱呼對方或怎麼跟他們互動呢? A: 建議以誠懇的態度、友善的語氣直接詢問對方希望如何被稱呼,當對方有偏好的稱呼時,通常都會樂意告知。日常互動可以透過觀察、聆聽、接納、理解、平常心來與跨性別朋友互動。 其他更多跨性別友善服務原則可點此查詢。 Q3:我們辦理LGBT活動或研究,臺北市政府有哪些經費可以申請呢? A: 1. 臺北市藝文補助: 文化局為促進民間團體辦理同志及性別平等活動之意願,增加友善互動交流,提供相關單位於每年二期藝文補助之「弱勢團體及其他少數族群」類別中,申請相關藝文活動經費補助。有關藝文補助相關訊息,請至文化局網站查詢及下載。 2. 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: 本府觀光傳播局訂定臺北市觀光活動補助辦法,每年分2期受理申請補助,凡促進本市觀光發展有助益或配合本府政策辦理之觀光活動,並符合申請資格者,均可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,補助額度視活動規劃內容、效益等,並經審查委員會審議核定,相關辦法及申請須知可至本府觀光傳播局網站查詢。 3.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性別專題研究補助: